各学院:
根据《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(修订)》(暨教〔2009〕67号)以及《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18级、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暨教通〔2022〕26号)要求,学校组织开展了2018级、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考核相关工作。经学院考核,学校组织复核、答辩等程序,现将考核、评优结果予以公示(附件1-4)。公示时间:2022年6月23日至25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。(受理部门:本科生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;联系人:吴钦洋、王璐;联系电话:85228320;办公地点:校本部行政楼221室)
附件1:暨南大学2019级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中期考核结果.xlsx
本科生院教务处
2022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