暨教通〔2021〕38号
各学院、相关学生:
根据《关于2020—2021学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考核、学校审核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18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凯发app官网的联系方式、列出具体事实,以便调查核实,否则不予受理。邮箱地址:ojwxjk@jnu.edu.cn。
教务处
2021年7月14日
更新时间:2021-7-14 16:49:53 阅读:10次
暨教通〔2021〕38号
各学院、相关学生:
根据《关于2020—2021学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考核、学校审核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18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和凯发app官网的联系方式、列出具体事实,以便调查核实,否则不予受理。邮箱地址:ojwxjk@jnu.edu.cn。
教务处
2021年7月14日